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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血管病房楼窗帘隔帘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委托,就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血管病房楼窗帘隔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血管病房楼窗帘隔帘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LHLYHW2020-217

2.3接收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4采购范围:采购病房楼窗帘、医用隔帘及纱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价:财政+自筹资金;人民币300000元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即可);

3.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投标人2019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如单位无往来业务,可提供员工纳税证明,如企业无法出具个人纳税证明,请企业出具情况说明即可))。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做在投标文件中;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不可同时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领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领取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房间

4.领取文件购买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上午09:30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楼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龙华咨询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联系人:唐女士

 话:0371-8990573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楼

联系人:王先生       

 话:186958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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